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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因公临时出访计划和因公赴台计划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17年度学院因公临时出访计划和因公临时赴台计划申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各部门、各系部申报2017年因公临时出访计划和因公赴台计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报送因公临时出访计划和因公赴台计划工作的管理

加强对因公临时出访工作、赴台工作的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系部要切实提高对因公临时出访工作和因公赴台工作的认识,安排计划时应注重提高因公临时出访、因公临时赴台团组的质量和效益,不得因人找事,要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要突出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出访人员返校后,要面向全院教师或所在部门做一次出访成果报告。

二、有关要求

(一)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申办工作。因公临时出访计划包括自组团组和双跨团组,申报的内容应包括出访任务、出访国家(地区)、出访人员、出访时间、邀请单位和经费来源等内容。为便于经费预算管理,因公临时赴周边国家团组和赴港澳团组计划单独申报(详见附件2和附件3)。周边国家是指与我国陆地接壤的毗邻国家(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老挝、缅甸、越南)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

(二)因公临时赴台计划申报工作。因公临时赴台计划包括自组团组和双跨团组,申报的内容应包括出访任务、出访人员、出访时间、邀请单位和经费来源等内容。

(三)各系部要结合省级立项项目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需要编制本系部专任教师因公临时出访和因公赴台计划,报组织人事处汇总,请组织人事处结合“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对各系部计划进行初步审核,遴选推荐学院专任教师因公临时出访和因公赴台计划。

(四)副处级及以上党政干部因公临时出访或因公赴台的按照《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滁办发〔2012〕11号)文件执行。

(五)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因公出访计划和因公赴台计划,于12月12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的计划表报院办公室汇总,对逾期不报的,学院办公室不受理该部门(系部)2017年因公出访及因公赴台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

     2.2017年因公临时赴周边国家计划申报表

     3.2017年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申报表

4.2017年因公赴台计划申报表

皇家1396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2017年因公临时出访计划因公赴台计划的附件及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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